《淮北市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2023年6月28日淮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7月28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我市文化底蕴深厚,旅游资源丰富。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努力将旅游业培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出台了系列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旅游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旅游竞争力、影响力和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市旅游业产业规模、旅游业态、市场环境和服务需求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旅游产业发展、服务保障以及市场规范与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旅游生活需要相比、与我市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目标要求相比、与周边旅游发达地区相比,淮北旅游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近年来我市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成果,破解当前淮北旅游发展的制约因素,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优化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旅游强市,制定《条例》从立法层面加以保障和促进,既恰逢其时又势在必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安徽省旅游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条例》的制定,将从法律层面发挥其引领、推动和促进作用,通过优化旅游发展布局、统筹各类资源要素,努力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优质的旅游产品与服务,为重要政策的落地、重大工程的实施、重点项目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市文旅体局牵头,积极和相关单位配合,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小组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安徽省旅游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 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借鉴宿迁、连云港、亳州等市制定旅游促进条例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条例(初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县区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旅游企业、专家学者等意见和建议,经过6轮修改,最终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
公众参与情况:2022年7月27日-2022年8月26日,通过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专家论证情况:2022年8月11日完成专家论证评审。
公平竞争审查:2022年8月31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
合法性审查:2022年9月19日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
2022年9月27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2年10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后,根据审议意见,逐条研究修改。2023年以来,按照立法程序规定,多次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及时将修改稿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邀请立法专家进行论证,多轮修改完善。2023年6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予以表决通过。 2023年7月28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提升近年来我市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成果,破解当前淮北旅游发展的制约因素,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优化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旅游强市。
五、主要内容
《条例》共五章二十八条,围绕“引导、促进和保障旅游业发展”这一核心,设置了总则、规划建设、产业促进、服务保障、附则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规划建设方面,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和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障旅游发展用地,统筹建设旅游基础设施,配备相应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旅游交通线路和道路旅游交通标识。
二是产业促进方面,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旅游产业促进政策,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发展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与研学、美食、文化艺术相融合,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推动文旅融合创新发展。
三是服务保障方面,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旅游业发展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旅游企业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推动文旅产业集约化发展,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智慧旅游发展,加强旅游安全工作,推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
六、主要亮点
(一)加强顶层设计,突出规划引领。坚持以旅游市场为导向,以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旅游产品为主体,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原则,对旅游发展规划和旅游专项规划作出详细规定;将旅游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全力为旅游业发展预留合理空间。
(二)坚持文旅融合,突出地方特色。引导、支持开发运河文化、山水生态、红色文化、工业遗址、乡村民俗等旅游资源,同时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与研学、美食、文化艺术相融合,推动文旅融合创新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服务保障。对统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打造智慧旅游服务平台等作出规定,明确要求加大对旅游业的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推动文旅产业多元化、集约化发展。提出强化与长三角地区、淮海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等区域内城市的旅游合作,推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
七、下一步打算
加大宣传和执行力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法规施行后,要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强化协调配合,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法规得到全面准确实施。
八、咨询部门和咨询电话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3071925
信息来源: 淮北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