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淮北市博物馆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博物馆条例》(2015年3月20日颁布),及国家文物局《关于宣传贯彻落实<博物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会议由副馆长杨建华作《条例》的专题领学,带领大家梳理了条例亮点,解读了《条例》的具体内容。
《博物馆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反映了国家对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条例》作为我国博物馆行业第一个全国性法规文件,是继《文物保护法》之后,文物事业法治化建设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最后,馆长闫红就《条例》的学习向大家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条例》是我国建立依法治国在文博事业上的一个具体表现,要认真学习;二是作为博物馆行业的法律法规,要深入理解,做到依法开展工作;三是要始终对照条例来开展各项工作,做到自觉践行;四是对《条例》中的一些规定政策要拿准,做到准确把握;五是熟悉《条例》各项内容,在工作中要用足用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