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两会胜利闭幕,政声与民意交融,凝聚起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向社会免费开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一年,文物事业如何应时局、育新机、开新局?
锐始者必图其终,成功者先计于始。新年伊始,全国文物局长会议奏响奋进序曲——“以新气象新作为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近来,各地陆续召开文物工作会议、文物局长会议,总结2022年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谋划推进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进步。
今年,全国文物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提升科学治理水平,强化文物研究阐释,推进文物有效利用,让文物真正活起来,确保文物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坚持保护第一,要统筹好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维护文物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
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系统加强文物资源管理。国家文物局加快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前期工作,筹备启动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遴选,指导省级文物部门开展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汇总发布,加大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力度,推进《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修订。陕西分步打造市级馆藏文物数据中心。甘肃实施“陇原记忆”征藏工程,加强书画、金属、漆木器(简牍)等珍贵濒危、材质脆弱和出土文物抢救保护。
深入实施文物保护工程,注重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国家文物局推进应县木塔等文物建筑保护研究示范项目,推进第一批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试点实施。北京加快实施圆明园舍卫城遗址抢险保护工程。青海推进黄河羊曲水电站抢救性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陕西开展西安城墙等重点文物预防性保护,推进土遗址、石窟寺预防性保护试点。
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推进全国国土空间规划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启动不可移动文物空间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北京推进首都功能核心区文物保护利用。京津冀、粤港澳、长三角、川渝加大文物保护利用协调联动。浙江编制省域国土空间文物专项规划,将不可移动文物法定空间信息及管控要求纳入省域空间治理平台,实现“一张图”监督管理。青海完善以文物资源为核心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方式。国家文物局推动长江、黄河、长城、大运河、长征文物保护立法和规划修编。湖北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筹划举办长江文化主题论坛、万里长江行等重大活动,推动荆楚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甘肃加快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甘肃段)建设,开展玉门关、嘉峪关、临洮望儿咀文物保护展示,加快推动会宁红军会师旧址等长征文物保护利用建设项目,推动建立黄河文化遗产(甘肃段)名录体系。
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传承红色基因。河北、江苏、山东、河南签署《冀鲁豫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战略合作协议》,探索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新路径。辽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属地实施、社会参与”的革命文物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河南推进革命文物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和保护利用片区建设,形成“三山两水一线”保护利用新格局。
提升科学治理水平,压实责任、深化改革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履行文物保护责任,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提升管理水平、强化能力素质,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推进改革落实和规划实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文物局组织《“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筹备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调研,开展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案例遴选推介,推动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纳入国家创建清单,开展第一批示范区创建情况评估,遴选第二批示范区创建项目。北京推进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突出文物与城市更新、科技创新、旅游教育融合发展,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市区合力、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山西加快“2+20”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高水平保护、全方位挖掘、高标准展示区域内文物资源。上海在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核心区域杨浦船厂旧址,利用老船坞和历史建筑筹建长江口二号古船博物馆。江苏加快建设苏州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彰显文物保护在“水韵江苏”人文品牌中的支撑作用。广东核定汕头金平区等5个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在文物管理体制机制、区域性文物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积极探索,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助力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四川加快创建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通过高层级管理、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展陈,加深公众对三星堆文化的了解、对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的认知。
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推进文物执法督察和风险防控。国家文物局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一批文物保护领域典型案例,会同公安部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推进国家文物督察制度建设,开展文物遥感督察和执法监测,落实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贵州扎实推进巡视巡察工作机制、文物督察暗访机制、日常巡查机制、包保责任机制、审计监督机制等落地落实。陕西推进长城、黄帝陵等重要文物保护立法,编制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快《考古工地安全施工规范》等地方标准落地实施。
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管理,突出历史文化价值,体现民族精神追求。大力推进“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北京中轴线”申遗工作,积极推动“海上丝绸之路”等跨国申遗项目。推动建立预备名单动态管理机制,完善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与巡查机制。
加强文物鉴定和文物流通管理,维护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国家文物局推进《关于加强民间收藏文物管理 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的意见》落地落实。山西加强民间收藏文物管理,规范鉴定,加强保护,鼓励利用,引导收藏。上海积极探索社会文物改革综合试点,宽进严出,支持文物回流。广东、陕西等地常态化开展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服务,研发文物购销拍卖信息信用管理系统,加强科技手段在文物鉴定中的应用。
深化科技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成果应用,赋能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加强文物科技创新顶层设计,深化文物科研体制改革,组织实施文物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广东高标准建设文物保护科技中心,努力打造“南方文物总医院”,提升岭南文化遗产保护修复科技水平。甘肃组建文物科技保护创新联盟,建设“多场耦合实验室”,预演文物和文化遗产可能产生的病害,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措施;筹划编制《石窟寺古代壁画空鼓修复规范》等地方、行业标准11项,推动流失海外敦煌文物数字化复原项目。
深入推进文物人才培养和文物学科专业教育改革,切实推进文物人才队伍建设。国家文物局推进实施“全国考古人才振兴计划”,筹办全国文物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编制《新时代文物保护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指导“文物”“博物馆”专业学位建设,推行“文物科学与技术”交叉学科试点工作。陕西积极打造一流的文物考古人才队伍、研究基地和成果展示平台。甘肃创新“引、育、留、用”人才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创业发展环境。
强化文物研究阐释,挖掘文化内涵与时代价值
中华大地上灿若星辰的文物资源,是赓续文明根脉、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深厚根基。要在保护好文物本体基础上,深入挖掘好、研究好、阐释好文物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科技价值、时代价值等多重价值。
全面提升考古工作水平,充分挖掘文化内涵与文物价值。国家文物局持续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推进边疆考古和历史研究,策划夏商文明研究工程,指导二里头、殷墟、南海I号、长江口二号等重点考古项目,力争在文明形成、文明起源、国家诞生等关键问题上有所突破,并促进成果转化。推进世界一流考古机构、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建设,提升考古设施装备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各地积极推动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提升建设工程中考古工作质效。四川系统推进全省文物资源考古调查、研究阐释,实证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陕西统筹协调高铁、电力、水利、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发挥文物资源独特优势,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精神和文化精髓。国家文物局统筹研究反映中华文明精神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文明标识。山西高标准规划建设“一区三园”,加快陶寺遗址博物馆建设。江苏一体推进大运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编制长江文化价值阐释弘扬、文物保护利用、非遗保护传承利用专项规划。浙江打造以“10000年上山”“7000年河姆渡”“5000年良渚”“2000年海塘”“1000年宋韵”“100年红船”为代表,具有鲜明辨识度的文物考古标识体系。福建构建“海洋文化看福建”品牌,打造文化标识体系。
多维度挖掘传播文物资源价值,提升文物宣传传播影响力。国家文物局深化实施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加强新闻中心建设,构建全国文物宣传传播矩阵。河南创新传播媒介和传播途径,把握传播领域移动化、社交化、可视化趋势,打造中原文化国际传播体系。陕西打造“唐小妃”“城小将”等文化IP,发布原创CG动画《盛唐天团——奇幻上元夜》,助力文化遗产数字化展示传播。甘肃以全民共享为目标,研发洞窟壁画数字化保护关键技术和成果转化体系,“数字敦煌资源库”实现30个经典洞窟整窟高清图像和虚拟漫游全覆盖。
推进文物有效利用,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合理利用是最好的保护,“让文物活起来”明确了文物工作在新时代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要加强提炼转化、展示传承,让文物真正活起来,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促进文明交流互鉴。
推进博物馆建设发展,完善发展定位、体系布局、功能发挥、体制机制。国家文物局推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创建工作,加强博物馆资产所有权、藏品归属权、开放运营权分置改革探索,指导中国博物馆协会筹备开展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各地陆续印发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北京公开“博物馆之城”建设蓝图,提出到2035年实现每10万人拥有2座博物馆。福建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不同属性、不同类型博物馆,分类指导、推动发展。广东出台创建方案、开展自评互评,深化博物馆体制机制改革。新疆配合“一带一路”倡议和“文化润疆”工程,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五个认同”等方面加强博物馆资源整合。
推进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高质量发展,活化利用革命文物,守护“红色根脉”。国家文物局持续开展“见证新时代”主题活动,开展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建设,示范开展“大思政课”实践基地建设。辽宁有序推进中共满洲省委旧址纪念馆、关向应故居纪念馆改扩建及提质升级工作,更好发挥红色基因库作用。江苏设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专家库,推动革命纪念馆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湖南加强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机构、重要人物遗址遗迹保护、展示和价值研究阐释。
推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高质量发展,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活起来”。国家文物局开展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战略规划研究,健全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建设二里头、殷墟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合作共建汉长安城大遗址保护利用特区,指导培育长江三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北京持续推进琉璃河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建立遗址地理信息系统和考古信息数据库。内蒙古持续推进辽上京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整体保护和综合利用,推动数字化赋能。广东深化岭南文化“双创”工程。青海推进热水墓群、喇家遗址、宗日遗址等大遗址保护利用工程。
开展文化遗产外交,深化文明交流互鉴。国家文物局围绕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积极推进“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与伊朗、柬埔寨等国签署双边合作协议,推动完善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制度,加大外国被盗文物返还问题研究,推动更多流失文物回归祖国。陕西编制《陕西省让文物活起来 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实施方案》,加强中外文明比较研究与中华文化国际推广传播,创建文物国际交流合作高地。
做好与港澳台文物交流合作,增进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国家文物局支持港澳参与“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与申报等工作,继续做好海峡两岸文化遗产机制性交流项目。福建持续搭建文化交流平台,为港澳台同胞寻根问祖、开展学术研究创造条件。云南依托西南联大博物馆等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推动两岸同胞融洽情感、深化交流、促进共同历史认知。陕西筹办“中华历史文化研习营”活动。
新蓝图振奋人心,迈步新征程,文物工作者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完整践行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以物证史、以物载文、以史增信、以文化人,为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注入新的时代风华。
(李元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