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民间收藏文物管理 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的意见》、上海社会文物管理综合改革试点纵深推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首设文物艺术品板块、文物临时进境复出境延期措施进一步优化、文物鉴定公益性咨询服务不断拓展……2021年,国家文物局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实施一系列举措,加强对民间收藏的指导、管理和服务,社会文物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顶层设计 为文物市场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收藏文物已成文化消费热点。我国文物市场规模已稳居世界前列,在满足人民群众收藏鉴赏需求、促进文化发展繁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优化社会文物管理服务,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国家文物局在过去的一年做了大量工作。
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促进文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多层次文物鉴定服务体系、提升文物进出境管理服务水平等优化社会文物管理服务的工作任务,并纳入《“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结合《文物保护法》修订,针对民间收藏文物、文物进出境等提出具体制度设计。
国家文物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民间收藏文物管理 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聚焦社会文物重点难点和改革发展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探索民间收藏文物保护利用和文物市场有序发展之路,奠定了新时代民间收藏文物和文物市场监管、服务的工作基调。
《意见》从完善服务、满足收藏需求、优化供给、保障收藏权益、拓展渠道、完备市场体系、政策保障、改善发展环境等方面明确改革任务,进一步满足公众收藏需求,多层次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多方位促进市场发展,为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创新举措 改革探索实践稳步推进
2021年,国家文物局继续创新举措,直面社会文物管理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稳步进行改革探索实践。
2020年11月《国家文物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社会文物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合作协议》正式签署,全国唯一的社会文物领域系统性改革试点在上海启动。
2021年,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上海市文物局加快推进改革试点确定的主要任务,78项具体举措中31项已基本完成,营商环境得到改善,市场流通交易日趋活跃,改革试点成效逐步显现。
2021年11月,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正式开馆,进博会首次专设的文物艺术品板块,成为进博会最具艺术气质、文化内涵和最受各方关注的展区。这是国家文物局和上海市相关部门精诚合作结出的硕果。
国家文物局从优化社会文物管理和服务这一落脚点出发,指导上海市文物局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制定发布《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艺术品、收藏品和古物类展品服务指南(2021版)》,为展商参展、藏家购买提供全流程操作指引。同时,简化临时进境延期复出境审批程序,实行全国唯一的自贸区内文物临时进境“6月×N”制度,通过优化管理和服务,进博会成为海外文物回流的重要渠道。
据介绍,2021年进博会首设的文物艺术品板块,吸引来自英国、西班牙等11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佳士得、苏富比在内的20家境外机构参展,申报展品178件,总货值约23.5亿元。最终,9家展商的41件展品签订三方协议、完成支付,总成交额达7.6亿元人民币,较上一届大幅提升。
同时,为更好地规范民间收藏交易,自2018年以来,国家文物局创新改革,在江苏开展民间收藏文物登记交易试点,取得良好成效。
2021年,国家文物局推进登记交易制度试点工作向纵深发展,组织开展文物市场新业态、新变化、新趋势调查研究,指导江苏省、上海市文物行政部门针对强化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这一关键要素,创设以信用监管为中心,以分级分类管理为主要特点的新型登记交易制度。根据诚信经营过往对企业进行分级,根据出土风险对标的进行分类,通过在标的审核工作中差异化施策,使企业诚信转化为量化政策红利,激励企业实现诚信自觉。同时,指导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建立长三角文物市场一体化合作发展机制,多点带动综合改革的全面推进。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江苏省文物局已完成《民间收藏文物登记交易试点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拟于近期发布实施。上海市文物局在“社会文物管理综合改革试点”框架下,已完成“诚信自律管理制度”和“信用体系评价指标”编制,发布了“社会文物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同时,针对疫情以来互联网文物交易发展形势,与时俱进,积极调整优化监管模式,指导北京、上海等地制定出台便利化服务措施,保障了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文物市场的平稳有序发展。
优化服务 加强管理 持续优化文物市场发展环境
2021年文物市场持续发展,全国共举办文物拍卖活动1600余场,涉及文物拍品21万余件(套)。
文物市场蓬勃发展,如何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群众收藏权益?这是摆在国家文物局面前的现实问题。
为此,2021年,国家文物局严格落实中央“放管服”要求,重点针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监管体系,推动改革试点、建设,加强市场执法、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开展工作。
进一步加强文物市场监管,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对非法买卖被盗文物案进行联合督办,开展文化执法重大案例推介、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
持续开展文物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组织各省对文物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抽取北京、上海、江苏等地拍卖企业进行实地抽查,并指导整改。深化文物市场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完成1600余场次21万件(套)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指导撤拍标的970件(套),处置涉嫌违法违规经营事件35次,持续优化文物市场发展环境。
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进出境审核管理。开展限制出境文物标准修订,完善文物出境审核制度体系。优化文物进出境审核服务,指导完成2.2万件(套)文物进出境审核,为2000余件临时进境文物办理延期复出境手续。
据介绍,实施文物临时进境复出境延期政策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民办实事重要举措,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好评。
2021年7月,深圳海关向广东省文物局移交绿松石贝币(商代)、“货布”布币(新莽)、青白花卉纹碟(南宋)、康熙字典(1898年)、锡壶(民国)等文物427件。这是根据《依法没收、追缴文物的移交办法》等相关规定,深圳海关向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移交查获文物的具体举措。
据介绍,2021年深入落实文物移交、接收机制,共接收海关总署等部门移交文物1000余件。并推动相关部门首次移交涉案(罚没)文物(化石),文物移交、接收管理实现突破。
加强部门协作,会同商务部等16个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会同商务部、中宣部等27个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推进社会文物工作纳入国家发展大局。
以人民为中心 探索文物鉴定服务新模式
涉案文物鉴定也是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国家文物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从开展涉案文物鉴定评估顶层设计着手,不断加强制度、机构和人员建设,协调指导各省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开展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基础制度得以构建,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实现全国布局,国家文物局遴选和指定了38家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基本实现鉴定评估机构全国布局和全覆盖。涉案文物鉴定人才队伍建设渐成体系,截至目前,在国家文物局完成备案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专职人员365名、兼职人员1074名,基本囊括了全国文物鉴定的专业力量。
据介绍,2021年,国家文物局协调广东、陕西、河南等地完成多起重大案件涉案文物鉴定,指导完成27万件(套)涉案物品的鉴定评估,为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联合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提供专业支撑。在甘肃、湖南、江苏等地开展文物鉴定人才专业培训,加强鉴定人才培养。
民间文物收藏绕不开文物鉴定,文物鉴定咨询服务关乎到人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民间文物收藏的热情持续高涨,收藏群体从小众逐步走向大众,但绝大部分收藏爱好者并不具备必要的收藏常识和文物鉴定专业知识,希望国家设立专业文物鉴定机构、提供专业鉴定服务的呼声十分强烈。
为响应人民呼声,保护人民权益,国家文物局以人民为中心,常态化开展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初步形成全国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基本格局。2021年,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持续跟进,不断探索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服务新模式,推动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服务进一步扩大。
据统计,2021年,开展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服务省份从14个增加到21个。21个省(市、自治区)文博机构共开展公益文物鉴定400余场,为近2万人次免费鉴定文物艺术品近6万件;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文物收藏鉴赏知识讲座70场,为400余万人次提供文物知识服务;多省份文博机构与其他行政部门和高校建立合作关系,探索文物公益鉴定服务新模式。
2021年,我国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拓展推广稳步前进,在全国多地采取限制大型活动场次、人数等政策,公益文物鉴定场次、服务人数及件数同比基本持平的背景下,开展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服务的省份数量和文物收藏鉴赏知识讲座服务人次同比分别上升50%和100%。
此外,上海、天津、广东、浙江、陕西、山西六省(市)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根据各地区防疫政策,适时采取人数控制、预约登记等服务方式,建立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出台的《意见》在总结公益鉴定工作经验基础上,明确提出建立文物鉴定公益性咨询常态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博物馆、国有文物商店、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等,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咨询服务。同时,还将进一步探索建立国家文物鉴定评估管理体系,对文物鉴定机构和人员实施资质资格管理,规范文物鉴定经营活动,向广大收藏爱好者提供规范、优质的鉴定服务。
(执笔:李 瑞)
上一篇:中国考古:特殊的一年 别样的忙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