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年奋斗中,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守中华文明立场,高度重视保护蕴涵文化精髓的文物资源,高度重视发挥文物对于实证历史规律、塑造历史认知、振奋民族精神、展示中国形象的独特作用,标定了文物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坐标。
(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瑞金建立中央革命博物馆,在延安征集红军历史文献和实物,抗日战争中从日寇虎口夺下《赵城金藏》等珍贵文物,解放战争时制定周密战略避免北京、上海、青岛等文化名城毁于战火,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珍视一脉相承。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央人民政府接连颁布法令,构建文物保护制度体系,在国家财政极为紧张的情况下,拨专款调查、抢救、保护重点文物并筹建博物馆纪念馆,重要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层出不穷,“文物外交”为中国外交作出历史性贡献,近代以来中国文物被掠夺、被破坏的历史彻底结束。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1985年中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为标志,文物事业全面步入法制化轨道、走向国际舞台,文物资源家底基本摸清,依法保护管理基本实现,基于考古实证的中华文明5000多年脉络基本廓清,普惠均等、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体系基本构建。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文物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九大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为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内容写进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论述,作出上百次重要指示批示,引领文物事业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 (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政策供给前所未有,全面压实文物保护责任前所未有,全面拓展文物工作格局前所未有,文物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文物保护状况持续改善,有力守护中华文脉。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顺利完成,国务院核定公布两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省、市、县级文保单位以及博物馆藏品数量分别增长115%、60%、88%、122%,76.7万处不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国有可移动文物锚定国家文化财富框架。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国家文物保护资金570亿元,长城、大运河、长征、石窟寺、贝叶经等万余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馆藏文物保护修复项目有效实施,土地出让考古前置持续推进,科技支撑作用日益彰显。文物安全严防严管严打严治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打击文物违法犯罪重拳出击,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强势推进。文物出入境审核管理不断完善,1700余件/套流失海外文物回归祖国。
文物考古研究成果丰硕,有力支撑文化自信、增进文明交流互鉴。7000余项考古发掘项目有序实施,“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深入推进,三星堆、石峁、海昏侯等考古发掘举世瞩目,田野发掘、水下考古、科技攻关、理论研究等不断取得重大突破。从考古研究最新成果纳入统编《中国历史》教科书,到36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年接待游客近4000万人次,考古和文物保护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历史根基,更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强大精神支撑。从“大美亚细亚”等文物联展成为中外人文交流“金名片”,到亚洲文化遗产保护行动积极推进,从“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等申遗成功,到44个联合考古项目踏足四大洲24国、文物保护工程在周边国家形成网链,考古实证中华文明与国家起源得到世界认可,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出中国方案、贡献文明力量。
文物合理利用创新发展,有力赋能全面小康。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博物馆数量增长50%、现有5788家,其中近90%免费开放,县域覆盖率达到76%,博物馆年举办展览数量、年参观人次分别增长144%、119%,346万件/套馆藏文物信息对外公开,2000余项“云展览”在疫情防控期间集中推出,“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孵化跨界融合发展新业态,文物博物馆资源不断向基层延伸、向云端延伸,所有公民都能亲近博物馆文化殿堂,平等行使基本文化权利。在革命老区、偏远山区,文物保护利用与改善人居环境、发展红色旅游、培育特色产业有机结合,各地红色旅游年带动增收超过4000亿元,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工程助力54个县脱贫摘帽。
(三)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时代潮流浩浩荡荡。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文物事业发展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我们要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历史定力,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文物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历史雄辩地昭示,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领导中国,才能肩负起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使命。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组建了专门的文物事业管理机构——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文物局,在全国范围内行使文物保护管理的职责。历经时代变迁,党始终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重视文物行政管理体制的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文物主管部门职责设置和编制配置。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基层文物保护和研究队伍建设作出明确指示,中央有关部门两次核增国家文物局编制,优化地方文博机构队伍。新征程上,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发挥党在文物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推动文物工作与党和国家全局工作同步同向、向上向好。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是中国文物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百年来,我们党坚持以科学态度对待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在文化自觉的基础上,用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力量激活了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创造的伟大文明,用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中国考古学修史探源。中国现代考古学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透过生产方式理解社会变迁,用实物资料重建中国史前史,阐释中华文明发展道路,形成了鲜明学科特色,百年发展、历久弥新。新征程上,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立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秉承实证传统,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加快构建中国文物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文物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缔造者,是文物资源的创造者和守护者,是文物事业发展的源头活水和根本动力。从确立“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大众的”纲领,到提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再到明确“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任务;从故宫、颐和园、承德避暑山庄等“宫廷禁苑”变身“人民公园”,到各级财政支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再到文博创意产品“飞入寻常百姓家”。党领导文物事业的百年历程,体现了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新征程上,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积极推动文物保护利用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依法保护管理,是中国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党注重以法律手段加强文物保护,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文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早在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就规定“所有名胜古迹应当被妥善保护”。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国家发展博物馆事业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成为我国文化领域第一部法律。我国现有文物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17部,地方性法规200余部。实践证明,将行之有效的保护管理手段上升为法律规定,有利于压实保护责任、管理措施和经费保障,引导各方出台相关政策连贯协调。新征程上,必须牢牢把握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健全符合我国文物保护特点的法律制度、执法体系、司法机制、守法格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 坚持资源管理先行,是中国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文物资源调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制定保护管理政策的前提。以1956年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基础,我国文物保护单位制度逐步建立。改革开放后,文物资源体系的不断丰富、调查登录和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直接得益于3次全国性文物普查和数次专项调查、巡回鉴定的推动。新时代对文物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系统性提出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加强相关领域文物资源普查、名录公布的统筹指导。新征程上,必须尽快完善文物资源管理机制,强化文物主管部门统一开展文物资源调查、认定、监管的法定职责,进一步构建保护对象明晰完整、保护策略系统有效的文物资源版图。 坚持守正创新,是中国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理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发展中国文物事业的法宝。新中国成立之初,党从实际出发,提出“重点保护、重点发掘,既对基本建设有利,又对文物保护有利”方针。2002年,经过实践摸索和理论探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写入文物保护法。以《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为代表的中国特色文物保护理论逐步形成,文物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构建,基于中国经验的《北京文件——关于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与修复》等为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作出贡献。新征程上,必须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坚持科技创新支撑引领,改革创新与固本培元双侧协同,守民族文脉之正、创时代发展之新。 (作者系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文章刊载于《学习时报》2021年11月24日第1版)